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教育局管理,2012年10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批准确认为“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学员1名: 一、应聘条件: 1.毕业半年后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我市困难家庭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失业登记半年后尚未就业的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青年; 2.身体健康、自愿参加、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中文、计算机、档案管理或师范类专业者优先,东区、石岐区户籍者优先; 4.见习期为6个月。 二、应聘材料: 1.《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 2.《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3.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属困难家庭毕业生还需持《广东省城乡居(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程序: 1.邮箱审核材料;2.电话通知;3.接到电话通知者携应聘材料前往面试;4.面试通过者与我中心签订《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有意者请填写附件1发送至zsedurczx@126.com,合则约见。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 四、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0楼1008室(市委党校旁) 五、乘车线路:乘坐市内公交003、013、030、035、050、090、36、K09和景花园站下可达。
六、联系电话(传真):89989928 联系人:潘老师
附件1: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报名表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 201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