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决策能力。
2.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全日制双证)。优先考虑“211工程”、“985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生。
3.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5.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6.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7.专业要求:纺织、服装、机电、经济管理、轻化、计算机信息、艺术、外语、心理学。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七个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导员招聘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免冠近照两张、个人简历、本科或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中共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填写《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在附件下载),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报名(外地学生可函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封或主题需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5日。未录用者,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2.根据报名条件,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另行通知。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原所在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4.招聘和考核程序:笔试和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申论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为8分钟左右,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对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认识或理解,不超过3分钟)和现场答辩(必答题和评委提问,5分钟左右)。
5.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综合考查的基础上,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
6.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三、聘用和待遇
按学院相关政策规定。
四、报名和联系地址:
通讯地址:广东省
佛山市澜石二路20号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或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528041
联系人:李老师(组织人事处)、江老师(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57-83106900、83106903; 电子邮箱:dan219@163.com
传真:0757-8382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