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主要培养适应广东区域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470多亩,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教学设备2100多万元,馆藏图书56万多册,现有在校生7600多人,招生范围遍及广东全省和其它13个省区。拥有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兼配备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24个招生专业。学院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内涵发展的办学之路,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领先的优秀高职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学历及学位 |
具体要求 |
1 |
辅导员 |
教育类等 |
4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相关专业毕业;≤28周岁;中共党员;有艺术专长;有民族班辅导员经历者、高职院校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专任教师 |
金融、会计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28周岁;有金融机构工作经历者、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3 |
专任教师 |
音乐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28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4 |
专任教师 |
英语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28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5 |
专任教师 |
体育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28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6 |
专任教师 |
环境工程 |
1 |
研究生(硕士)学历及以上 |
≤30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7 |
专任教师 |
结构工程 |
1 |
研究生(硕士)学历及以上 |
≤30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8 |
专任教师 |
家具设计 |
1 |
研究生(硕士)学历及以上 |
≤30周岁;有家具设计公司工作经历者优先。 |
9 |
专任教师 |
历史学 |
1 |
研究生(硕士)学历及以上 |
≤30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10 |
专任教师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1 |
研究生(硕士)学历及以上 |
≤30周岁;有高校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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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中的具体条件。
2.报名方式: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历。
3.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7日8:00至2011年12月29日15:40。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10440;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电话:020-36355407;传真:020-36409105。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我院将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将发出复审通知;复审通知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复审
入围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用蓝黑色钢笔手写)。
对复审合格者,正式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复审合格者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本次招聘15个岗位全部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或与高职教育思想理念相关;面试内容与应聘岗位工作业务内容相关。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依照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员数量进入面试。
面试评审小组由我院组织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各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查询,服务咨询电话:020-36355407,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6409176。
五、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